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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pril 12

    遇合

    我是一個很愛香水的人。對於香水,我是很專一,從不輕易轉換。可能因為我對氣味很敏感。尤其對塗在自己身上的味道很講究,也很執著。我覺得香水很能代表個人風格,雖然說幾大品牌的香水充斥市面。全球有很多人都用著同一款香水,哪有甚麼個性可言?事實上個性不是展現在香水本身,而是那種香水混和在身體上的味道,每個人都會有差別,即使用著同款的香水。
     
    香水代表個性,也代表心情,甚或是心態。記得從那年夏天起,北京陽光燦爛,我遇上那個味道──Lancome Miracle的味道。對我而言,那是象徵希望、美好、甜蜜的氣味。那年的冬天,我遇上他以後,更深信奇蹟已經來到,將來是多麼幸福。
     
    後來他離開了,我的世界灰暗了。但我仍然用著這款香水,因為我盼望他歸來的一天。終有一天,他會回來我身邊。
     
    春去秋來,他沒有回來,我雖未淡忘,也沒有等待了。肯定的是,這個世界沒有奇蹟。即使有,也不會發生在我身上。
     
    淡淡然的活著,遇上了生命中第二款令我著迷的香水,那就是Burberry London。認識它,應該是剛過去的聖誕節。我主觀的覺得那味道是代表堅強、獨立的女性,當中又帶有幾分柔情蜜意。淡淡的玫瑰味使我沉醉於冬日的浪漫中。毫無疑問,那是我所喜歡的感覺。在我買下那瓶香水的那一天,我收到了同一款香水作聖誕禮物。我問他為何會選這一款,他說直覺我會喜歡。我暗暗佩服友人的眼光。往後的幾個月,這瓶香水都伴著我。復活節假期的前一天,我又竟然收到年輕人們送我的一份禮物,正正又是這一款香水禮盒。我驚訝之餘也連忙問他們怎樣會知我用這款香水,他們都說不知道,只覺得這味道又熟識,又與我相襯。
     
    巧合的事竟發生了兩次,我無法不相信我與這款香水的緣份。或許也是時候把過去的那款奇蹟香水淡忘。
     
    2006年的聖誕,我開展了另一頁生命之旅。
     
     
    April 10

    母親

    今天在擠滿人的地車內,聞到陣陣苔蘚花的幽香,很親切。我怎可能忘記這香氣?這是來自Chanel No. 19的香水氣味,也是我母親最常用的香氛。
    這款該是香奈兒最受歡迎的香水了。記得小時候,母親總牽著我的手到處逛,所以逛街購物的習慣大概是從小培養的。母親一向有塗香水的習慣,但她總覺得找不到一款自己屬意的,因此,香水經常轉了又轉。有一天,還是小學生的我已經對選購物品有自己的主意,眼光甚佳,所以家裏的東西鎖鎖琗琗的都是由我挑選。我那時隨意地走到化妝品店,就選了這款試試,真是一試傾心,立即雀躍地嚷著要母親買下這款。母親也出奇地喜歡這個味道,往後就只使用這款香水了。
     
    久而久之,我就把這款香水當作是母親的氣味了。後來翻查一下資料,發現無論是香奈兒的發跡史,又或是這款香水的創作概念,都是針對一群獨立、自主、優雅大方的年輕女士。再看看我的母親,除了同樣優雅大方外,沒半點獨立自主,也不年輕。實在與之大相徑庭。話雖如此,創作概念與實際表達可以是兩碼子的事,如同畫畫或寫文章。母親一直渴望成為獨立自主的人,這款香水正好代表她的追求。
     
    我相信每個人都應該尋找屬於自己的味道,能表達個性,能反映心情。香水正是給人第一印象的味道,甚至先於外觀穿著。我已經找到屬於自己的氣味了,你找到了嗎?
     
     
    這是舊式的包裝,小時候買的正是這一款,像一支巨型口紅呢﹗
    August 26

    私闖

    上海的小平房,是一個很老很老的房子了。聽說是戰前30年代的建築。門外是石樓梯,上面有玻璃碎片,看來很久沒有打掃過。進門後有一道木樓梯,走上去會發出吱吱聲響。樓梯旁堆滿了雜物,全都蓋了厚厚的灰塵。四度木門。一個是洗手間,一個是厨房。左邊兩度一個貼著「文明戶」,一個甚麼也沒有。我走到厨房,看到綠色的大碗,放在碗櫃上。碗底下放著一把鑰匙,那是門匙。我拿著打開文明戶的門,正方型的一個小房間。房內應有盡有。地方雖小,五臟俱全。家具跟房子一樣古舊,全都是三十年代的木傢俬。以那個梳妝台最經典,我幻想小芺蓉穿著旗袍用紅紙塗口紅,對著長了繡跡的大鏡子,拋個媚眼,揚起咀角一笑。
     
    我細心閱讀房間內的東西,沒有用手觸碰,只用眼檢視,好像在看一個人的日常生活報告。我能想像他每天起床後,先打開電視看鳳凰台的新聞報導,到洗手間用厚厚的藍色毛巾擦臉,用黑人牙膏刷牙,戴隱型眼鏡,換一身筆直的衣服,坐在鏡前刮鬍子,然後塗CK的香水,拿起放在茶几上的公事包,擦擦黑皮鞋,精神奕奕地出門。
     
    忙勞的工作完了,拖著疲累的身軀,回來。摸黑地走上樓梯,進入文明戶,開著天花板上幽暗的燈飾,打開電視,看東風台的娛樂新聞。開hp電腦,接上msn,跟我打招呼。看到my picture的screen saver,有大哥與嫂嫂、媽媽及前度女友的照片。離鄉別井,特別想念家人。
     
    洗澡要出門,浴室在屋外,要拿另一條鑰匙開門。他用的是檸檬味的清爽沐浴露,那種味道很人工。浴室那個花晒要開五分鐘在有熱水,所以他進去浴室第一件事是開花晒。在脫衣服以前,他會把窗關掉。那扇窗連接著隔壁的房間,他可以聽到鄰居的聲音。隔壁住了一個男人,好像是網球教練,兩個女人,不知道是甚麼關係。他們一般很晚才回來,在家裏把電視的聲量調得很大。他們會大聲對話,大聲笑喊。他們說的是上海話,他能聽懂,但不會說。住久了,就不覺得奇怪。他住在這裏已經五六年了,期間鄰居換了好幾個,都說這裏條件不好,不好住。他對居住的要求不高,這裏租金便宜,交通方便,是單身男子的首選。看他的住所,就能肯定他沒有女朋友,原因是……我也不清楚。
     
    茶几上堆滿了書本,有甚麼中國經濟發展史之類的悶書,我沒有翻開。單看閱書的品味,就能了解他是個悶蛋,而且不知道甚麼書有趣。在窗枱上有煙灰缸與駱駝牌香煙,他沒有煙癮,但看書的時侯,他習慣點起香煙,開著茶几旁的座地燈。電視旁邊是一個影碟櫃,他最近尋迷於浪漫滿屋這輯韓劇,也因此喜歡宋慧喬。電視劇對人的確有點影響,他心底裏常期待會有一個像宋慧喬美女忽然來到他家裏,與他有一段美满姻緣。人對生活有點幻想是好事,但幻想得太離譜就會不切實際。
     
    夜深,睡在床上,他習慣先看一下電視,先來鳳凰台的鏘鏘三人行,然後來一些東風台重播的台灣無聊遊戲節目。前陣子最好的是湖南電視台的超級女聲,他很欣賞這個節目,認為這是近年罕有製作認真嚴謹的節目,香港的殘酷一丁與有招出招都無法與之相比。看到睏了,他就會睡。他的床沒有床褥,只鋪了一張竹蓆,一個矮矮的枕頭,一張薄薄的毛巾被。床有五尺闊,是舊式的大床。一個人睡那麼寛的床,感覺很寂寞。日子久了,就習慣沒有人睡在身旁,一個人睡更無拘無束。單身有單身的好處。
     
    在木衣櫃內,我看到不同顏色的恤衫,熨得很貼服,肯定不是他的功勞,而是阿姨的功勞。阿姨四十歲左右,每天早上會來這裏打掃,偶爾會給他燒飯。他常稱許阿姨是萬能的,縫補洗衣炒菜項項精通。他們很少見面,都是以紙筆溝通,他交托阿姨做的事,大多弄妥當。唯一不好的是阿姨早上打掃的時侯會忘記關掉空調,他常笑說要跟阿姨算帳。門旁是雪櫃,空空如也,只有幾罐雪碧與可樂。看來這幾天阿姨都沒有買菜燒飯。衣櫃內有粉紅色恤衫,我最喜歡男人穿粉紅色。西褲有幾條,米色和黑色。我拿了一條出來拼一拼,發現那些褲子很長很寛,他不像那麼胖、那麼高,奇怪,他是怎樣穿的?
     
    時侯到了,他快回來,我要離開了。我關好門,把鑰匙放在原位。確保東西沒有移動的痕跡。我靜悄悄地離在了。在昏黃的街燈下,我忽然很明白重慶森林的阿菲偷入633(梁朝偉飾演)家裏的感受。闖進他的私人空間,了解他的生活習慣,你能發現一些他不會在你面前顯露的性格、品味、特質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這不是我喜歡的味道,我覺得他也很少用。但他為甚麼會選這一款呢?是因為這款香水很男人嗎?

    初戀

    我走遍漫漫的天涯路,我望斷遙遠的雲和樹,多少的往事堪重數,你呀你在何處?
    我難忘你哀怨的眼睛,我知道你那沉默的情意,你牽引我到一個夢中,我卻在別個夢中忘記你。
    啊,我的夢和遺忘的人。啊,受我最初祝福的人,終日我灌溉著薔薇,卻讓幽蘭枯萎。
     
    這是陳歌辛與戴望舒寫的歌詞,名為<初戀女>。我再找不到比這首亦歌亦詩的詞寫初戀寫得更好的。那句「你牽引我到一個夢中,我卻在別個夢中忘記你」,真是經典名句。
     
    我的初戀情人不是生命中的過客,他是成長的伙伴,與我渡過了最純真的幾個春夏秋冬。那還是一個沒有香水,沒有玖瑰的歲月。他牽引我到一個夢中,我卻在很多個夢中忘記他。當我愛上lancome miracle之後,我知道我不會再愛他。
     
    在香水和玫瑰出現後,他送我一瓶alfred sung的shi,它讓我想起海洋或水族館,很清新,像水滴。很討好,卻不是我所喜愛的。我不明白他為甚麼覺得我會喜歡這種味道。我只知道,他真的不了解我。這不是他的錯,只是我不知從何時開始拒絕讓他了解。既然嗅味不相投,又怎能回轉心意呢?那年冬天,他帶著疑問走了,聲聲問道,為甚麼?為甚麼?
     
    我很難跟他解釋對一種香氣的愛與不愛,或許對人或對香水一樣,愛恨可以很分明。他走了,在原地徘迴了一段時間。我駕著雲彩勇往直前,他繞了一個圈,向相反方向走了。
     

    玫瑰

    張愛玲,不愧是祖師奶奶,她說過的話就像刻在心板上,年月不衰。我們說的話就像擱在沙上,一吹就沒了。她的經典之作<紅玫瑰與白玖瑰>,看得我驚心動魄。從那時侯開始我就相信每個男人都像振保一樣,一生中有兩個女人,紅玫瑰與白玫瑰,前者是熱情的情婦,後者是聖潔的妻子。白玫瑰得不到的時侯像床頭晈潔的月光,得到了就像粘在衣領的一顆飯粒。紅玫瑰得不到的時侯是胸口上的一顆硃砂痣,總讓你覺得心癢癢,得到了就像牆上的一潭蚊子血。
     
    年輕的時侯我常想,如果可以選擇的話,我寧願當人情婦也不願變成那顆飯粒,即使日後變成一潭蚊子血,仍有一種愛得轟轟烈烈的感覺。那時起,我愛上紅玖瑰。
     
    那位生命中最重要的過客,他也喜歡玫瑰,喜歡它的血紅,喜歡它的尖刺。那年春天,他送我一瓶magic maman玫瑰味的香氛,我一至沒有塗,因為味道太濃烈。是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熾熱,指向滅亡與枯萎。同年秋天,我的生晨,他送我一束紅玫瑰。那天以後,我們分手了。紅玫瑰彷彿成為一種詛咒,我把那束花扔掉。往後的日子,許多的夢裏,我夢見一束紅玫瑰在最燦爛的時侯被撕毀,花瓣不停落下,剩下枯乾的花莖與尖刺。
     
    過了兩個寒暑,生命中的第二個過客出現。他知道紅玫瑰與白玫瑰的比喻。他想我當白玫瑰,他保證我不會變成粘在衣領上的飯粒。我竭力地扮演白玫瑰的角色,雖然我知道我的本質不是這樣。盛夏,他送我一束白玫瑰,祝我前程錦繡。再見面的那天,我們分手了。沒想到白玫瑰同樣是詛咒。我沒有夢見那束白玫瑰,因為我知道那不是我。當你被玖瑰剌傷過一次,知道它有剌,你還會緊緊的握著它不放嗎?
     

    彌留

    那年深秋,我遇上生命中最重要的過客。他溫文爾雅,才氣橫溢,他讓我知道甚麼是才學、氣質與風度。他是我傾慕的偶像、戀慕的情人、奮鬥的目標。他的世界很寛廣,好像一切學問都能通曉,我是他生活中的一個點綴。我的世界很狹隘,只有他,沒有多餘的空間容得下別人。這段感情一開始我就輸了,輸在我太愛他。太愛他,又不太懂得怎樣愛,都怪我當初太年輕,很多事情都不明白。
     
    他身上有種香味,我不知道他用哪一種香水,只覺得這種味道與他的氣質很相配。一年後,他悄悄地離開我的生命,只留下這幽幽的香氣,殘留在我的嗅覺記憶中,縈繞徘徊。如果香氣有形可見,它大概像一縷燒不盡的煙,像蛇般纏繞著我。從此我掙脫不了它的綑綁。我怎能說服自己我掙脫不了一縷煙的綑綁,我知道是我不願放開。
     
    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paul smith extreme for men,正是這種味道。不過我能肯定的是他不是用這款香水,因為早在他身上有這種味道以前,那款香水還沒面世。人家睹物思人,我就香氣思人。我以為留不住他,至少也能留住他的氣味。我把這款香水塗在身上,想像他在我身邊。多儍﹗
     
    其實人的氣味是無法複製的,香水與個人體味混和後的氣味是獨一無二的,即使使用同一款的香水也無法散發同樣的香氣。
     
    同一種香氣,嗅多了就不覺得它的存在。(臭氣也一樣)我愈想抓住那股幽香,就愈抓不到。香氣與人一樣,離開了,無法挽回。
     

    甜味

    那年仲夏,我在北京遇見一個女人,她不是很漂亮,卻很有魅力,散發迷人的氣息。我記不清她的面孔,她的名字,只記得那種味道。有一天,她帶我去吃飯,經過一個化妝品專櫃,隨手拿了一瓶香水噴在我頸上,我認得,那就是她身上的味道。
     
    從此我愛上了香水。那種味道,滿懷希望的味道,成為年輕時的主調。
     
     
    今天再嗅到這股香氛,覺得實在是太甜了。有點膩。成熟了,甜味不再那麼吸引。